近日,吉林省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遼源市林業局、遼源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東遼縣人民法院、東豐縣林業局、東遼縣林業局在東遼縣建安林場召開了遼源地區林業執法與司法協同保護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共同簽署了《林業執法與司法協同保護框架協議》,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相關領導和負責同志也受邀參加了此次會議。
此次《林業執法與司法協同保護框架協議》的簽訂,是貫徹落實遼源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方案和上級法院工作部署的生動實踐,也是推進林業行政執法與生態環境司法職能有機銜接的創新舉措,對推進森林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建設美麗遼源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會議指出,建立“森林法官”機制,在每個國有林場均設立“法官聯系點”,實現國有林場法官的全覆蓋,充分發揮生態司法職能,嚴厲打擊各類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并將生態修復理念融入環資審判,積極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聯動工作;建立“技術調查官”機制,林業部門技術人員針對審判過程中遇到的環境損害程度、生態修復方案和修復費用等專業性知識提供技術幫助。
本次會議上,東遼法院作為遼源地區環境資源審判案件的管轄法院介紹了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情況,并發布了涉林案件情況通報。各參會單位立足本職對各自部門在環境資源保護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和執法司法聯動中遇到的難點問題進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討。各成員單位還在建立日常聯絡機制、深化協同治理、加強宣傳工作、打造特色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等方面達成了共識。會議結束后,各與會成員一同到遼源地區國有林場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示范基地進行了參觀調研。
下一步,遼源兩級法院將依托“生態司法+林業執法”的協作機制,逐步構建起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有序、協同創新的森林資源生態司法執法保護新格局,為擦亮遼源綠色生態名片,服務美麗遼源生態建設注入司法新動能,譜寫“法徽紅”守護“生態綠”新篇章。